2011年南京市江宁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公告
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,为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做好全区中小学(包括职业学校、幼儿园、特校,下同)新教师招聘考试工作,现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坚持总量控制、优化结构;坚持自愿报名,凡进必考;坚持双向选择,择优录用。
二、具体需求
江宁区中小学新教师需求数为:
科目
类别
|
中文 |
数学 |
英语 |
政治 |
历史 |
物理 |
生物 |
计算机 |
音乐 |
体育 |
美术 |
电子技术 |
财会 |
机电 |
特教 |
幼教 |
中学 |
6 |
15 |
8 |
2 |
2 |
2 |
2 |
3 |
3 |
3 |
2 |
2 |
2 |
2 |
3 |
10 |
小学 |
35 |
35 |
12 |
10 |
15 |
6 |
以上学科和数量需求可因学校办学规模调整和报名、录用情况作适当调整。
三、报名条件
报名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,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1.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;2011年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(美、体、计算机专业)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。
2.江宁籍生源2010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,已取得教师资格,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。
3.2011年非师范类国家“211工程”院校本科毕业生(2011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)。
4.2011年硕士毕业生(2011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,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2011年博士毕业生(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,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四、报名安排